新地案准申終院上訴許可

新地案准申終院上訴許可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圖)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貪污案,上訴庭上月駁回4名上訴人的上訴,但昨就其中一個法律觀點發出證書,讓各人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由於上訴庭發出的證書只涉及一項控罪,各被告會繼續就全部控罪,到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務求打甩所有罪名。

僅一罪獲上訴庭批准

許仕仁(68歲)昨與郭炳江(64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7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5歲)被帶到法庭聽判決。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就第5項、涉及全部上訴人的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發證書,涉及上訴人向未上任政務司長的許仕仁提供賄款,而當許在上任後保持傾向優待新地,能否被定罪,涉重大廣泛法律觀點。上訴庭未有批准其他控罪申請。據悉各被告已就全部控罪直接向終院申請許可,將排期處理。上訴庭昨批准控方取得上月聆訊訟費,郭及陳各付40%,關付10%;控方沒要求已破產的許支付餘下10%。
案情指許仕仁在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後,從新地收取850萬元(第5控罪)及1,118萬元、免租住豪宅等,各人囚5年至7年半。
案件編號:CACC444/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