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審訊 律政司派洋大狀

中文審訊 律政司派洋大狀

【本報訊】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圖)涉收賄協助他人處理貸款案,昨於區院提訊。外籍主控官稱案件雖定為中文審訊,但律政司經商討後仍決定由他主控,再配合即時繙譯。法官指有關決定不理想,認為若律政司未找到一個懂中文、又與外籍主控能力相若的大律師,對些表示遺憾,但最後亦接納律政司安排。
控方資深大律師布思義昨申請修改控罪,惟辯方反對。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下月7日裁決。案件訂於下月25日在區院開審,審期40天。被告劉有為(41歲)涉於2011至13年收受物業投資者譚伯榮(66歲)約值150萬元禮品,作協助譚申請貸款報酬,兩人否認受賄及行賄。另外被告譚曉杰(32歲)及陳成業(40歲)則否認涉與譚串謀竄改賬目。
案件編號:DCCC19/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