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漢在深水埗重遇同齡前女友,兩人一度重燃愛火發生性行為。去年他再遇前女友,遂買飯盒邀女方共晉晚餐。女方答應並叫他到其深水埗寓所等候,豈料她帶來63歲現任男友回家並促他離開。他大受刺激拿出天拿水及微型火槍企圖縱火,揚言同歸於盡。惟他無法開着火槍,前女友乘機報警。他昨於區院認罪,判囚22個月。
被告顏錦偉(40歲)昨承認去年12月10日在前女友家中企圖縱火。控方指被告有31個案底,有濫藥習慣,警誡下稱女事主是其現任女友。據知現任男友亦曾向警方稱當晚打算與女友做愛,故要被告離開。辯方求情指被告24歲起無業,一直領綜援至今,案發前曾吸食少量冰毒情緒失控犯案。
案件編號:DCCC109/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