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留子女在家通宵買醉

婦留子女在家通宵買醉

【本報訊】25歲單親媽媽周末乘一對年幼子女睡覺後,凌晨2時由馬鞍山寓所外出到灣仔飲酒。直到翌日早上,子女起床發現媽媽不見了,一同到妹妹就讀的幼稚園向校長求助,事件最終報警處理。母親事隔足足一天後始往警署自首,自稱飲醉酒後在公園露宿,酒醒後發現校長曾多次來電始知出事。她昨於沙田法院承認虐兒候懲。
報稱無業的謝姓女被告,現靠綜援過活。她承認於今年1月17日獨留一對分別7歲及6歲的子女在家中。案情指被告子女早上9時起床,等個多小時仍不見被告,遂結伴到妹妹的幼稚園求助。當時校長曾致電被告手提電話,但無人接聽。
被告同月18日凌晨2時自首,警誡下稱酒醒後知事件已驚動警方,感害怕不敢回家。警方亦曾為被告子女錄口供,惟7歲長子拒透露半句。案件押後至4月7日判刑,等候感化官報告,其間被告准保釋。
案件編號:STCC 948/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