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韓人氣組合BIGBANG紅爆亞洲,有騙徒利用其號召力「吸金」,訛稱可代購在首爾開騷的門票,至少60人受騙,其中54名本港粉絲按指示赴南韓取票,抵埗後始知受騙,涉及金額總值約30萬港元,警方昨天拘捕一男兩女。
記者:翁鈺輝
被捕者包括一名23歲姓李男子,兩名分別姓曾(23歲)及姓李(21歲)女子,3人報稱任職文職、領隊及商人。消息稱,被捕3人亦是BIGBANG歌迷,其中李、曾為情侶關係,而李女則是男疑犯前度女友,她的銀行戶口借給男方用作轉賬,至於是否知情串謀詐騙,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案情指,本月4日至6日,BIGBANG在首爾舉行演唱會,有人於上月開始在社交網絡Instagram(IG)聲稱,可替本港歌迷代購買門票,但要收900多元代購費及門票價錢,有歌迷不虞有詐,將款項存入指定銀行戶口,之後獲通知到首爾演唱會場館外交收門票,結果54名本港粉絲遠赴南韓後始知受騙,不但沒欣賞到偶像演出,更惹來一肚氣敗興而歸。
警拘3男女 撿真門票
本月7日起,警方接獲1男59女受害者報案(15至43歲),55名香港人,其餘5人分別來自內地、台灣、澳門及馬來西亞,她們多數是學生、文職人員及家庭主婦,涉及門票數量約180張,受害者被騙數百至數萬元不等,合共總值30萬元。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從騙徒指定的銀行賬戶及WhatsApp聯絡的資料,鎖定涉案3男女,他們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昨晨掩至天水圍及粉嶺目標單位,搜獲1.5萬元現金、鑽石戒指、電腦、手機、銀行卡、提款單據以及BIGBANG真實門票,警方相信騙徒是BIGBANG粉絲,曾赴南韓觀看演唱會,正追查騙款去向,不排除大部份已被花費掉。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李淑儀總督察表示,不排除受害人數不止60人,呼籲任何人士於本年初購買BIGBANG門票時懷疑受騙,致電3661 3342與警方聯絡,而在網上購買東西時要分外小心,切勿輕率將貨款存入銀行戶口,宜當面交收。根據本港法例,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另借出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BIGBANG於2006年出道,5名成員,受歡迎歌曲包括《LOSER》、《BANG BANG BANG》及《IF YOU》等,由於粉絲太多,其演唱會門票一票難求,原價千多元門票過去曾炒至約萬元一張。
近年演唱會門票騙案
02/2016
41歲男子委託一名報稱從事娛樂事業的人士購買16張麥當娜門票,最終只取得10張,懷疑受騙報警。
06/2015
南韓人氣組合BIGBANG在港舉行三場演唱會,至少20多名歌迷聲稱在網上向人購買門票後受騙,涉及39張門票,損失5萬元。
05/2015
鄧紫棋(G.E.M)在港舉行演唱會,騙徒在社交網站聲稱有內部認購,歌迷付錢後卻人間蒸發,至少10人受騙。
01/2015
有騙徒在網上兜售天后鄭秀文的演唱會門票,兩女粉絲受騙,共損失6,000元。
09/2012
20歲青年網上超低價出售陳奕迅等歌星演唱會門票,騙財3萬元,警方事後拘捕涉案青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