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同為退休警長煽惑襲警 網友囚半年

父母同為退休警長
煽惑襲警 網友囚半年

【本報訊】一名裝修工於前年佔領行動時,在facebook轉載帖文,稱聖誕節到立法會、旺角潮聯小巴站及彌敦道「搞領袖Party」,叫網民帶鐵筆、磚、長棍、滅火筒,分組「射狗」及「射狗車」。裁判官早前裁決時認為裝修工明白帖文中的「狗」是指警員,裁定他煽惑他人犯暴力罪行及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成,昨判監半年。辯方透露,裝修工的父母同是退休警長。
記者:勞東來

被告顧家豪(32歲)有3次不同類案底。辯方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呈上4封求情信,透露顧原定於今年5月與懷孕的未婚妻結婚,而顧的警察父母自小送顧到英國讀書,惟他在當地無心向學,回港後輾轉從事不同職業,曾修讀建造業課程,現積極與友人籌備裝修公司,是家中經濟支柱,亦獲家人支持。顧的友人則指他熱心參加義工活動,服務單親家庭、長者等,富有同情心。

顧家豪求情時透露父母是退休警長。 資料圖片

申保釋候上訴遭拒

裁判官指本案非常嚴重,顧兩度用手機上傳煽惑性訊息到facebook群組,內容涉及襲警、刑事毀壞、製作武器等,對社會安全有一定負面影響。裁判官續指,顧於審訊後定罪,其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指他不適合做服務令,沒有減刑因素,無可避免要判監,終判兩項控罪各監禁6個月,同期執行。另外,顧因在光復元朗行動中襲擊途人,於本月15日被判監3個月,現正服刑。
辯方申請以1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指排期上訴時顧或已服完刑期,而且案情有爭議;控方則指證據確鑿,顧同意大部份案情,已足以定罪,反對讓他保釋,裁判官最終駁回申請。
辯方亦申請本案與光復案的部份刑期同時執行,但裁判官表示看不到兩案有何關連而拒絕。
案件編號:KTCC47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