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投訴警察課截至本月14日收到30宗涉旺角騷亂投訴警方個案,其中25宗屬需匯報監警會個案,近七成半指控涉毆打。警方指由於九成多投訴人為被捕人士,投訴調查需待刑事案完結才可跟進,暫無法承諾何時向監警會交報告。
25宗需匯報監警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張建光昨出席監警會會議時指,30宗涉旺角騷亂投訴個案中,25宗屬需匯報監警會投訴,餘下5宗屬需知會投訴。在該25宗需匯報投訴個案中,涉27名投訴人及27項指控,包括20項毆打、4項疏忽職守、兩項恐嚇及一項行為不當。張稱其中一宗已全面調查、14宗等待投訴人回覆、一宗撤回投訴,另有3宗因未有聯絡資料而無法聯絡投訴人。由於九成多投訴人為被捕人士,投訴調查需待刑事案完結才可跟進,暫無法承諾何時向監警會交報告。
監警會副主席張華峰提及警方計劃嘉許參與旺角騷亂行動的警務人員,若警員被投訴會否影響嘉許?張建光指不會,「嘉許係睇當晚執勤嘅表現,而投訴係需要經過調查去確認是否成立,兩者係不同」。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