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毆司機 佐敦之虎脫罪

涉毆司機 佐敦之虎脫罪

【本報訊】曾當街挑釁警員說「12點鐘後佐敦道我話晒事」,綽號「佐敦之虎」的陳家建(又名英傑),疑不滿的士司機兜路,涉向司機批踭及自稱「我勝和㗎」,被控普通襲擊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罪,惟司機供詞前後出現分歧,陳最終獲判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家建(44歲)報稱是商人,獲釋後輕聲說「多謝法官閣下」,滿面笑容離開九龍城法院。姓李的士司機供稱去年4月14日在彌敦道接載陳往新蒲崗,當時陳滿身酒氣,他問陳選擇哪條路徑,陳只說「梗係嗰邊啦」,又謂:「你唔識我呀?我叫英傑,我勝和㗎!」陳跟着用皮包及手踭打他,他於是停車報警。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他年少時有行劫案底,質疑其誠信;又指陳根本沒說過「勝和」,並只是拍司機座椅的頭枕要求下車,但事主否認。裁判官指事主供詞與庭上證供多分歧,她無法完全信賴事主。
案件編號:KCCC4152/15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