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網絡老大哥」(鍵盤戰線發言人 鄺頌晴) - 鄺頌晴

嚴防「網絡老大哥」
(鍵盤戰線發言人 鄺頌晴) - 鄺頌晴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自2006年生效以來,在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監督下,執法機關在截取通訊及監控時,必須遵從有關程序以達程序公義,保障香港市民享有通訊自由的權利。立法會恢復二讀《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旨在擴大截取通訊及監察專員的權力,容許他聽取執法人員截取的電話通訊內容。
條例立法原意是好的,但多年來我們從專員提交的報告中發現有關條例未能發揮原有的善意目的。是次修訂原意亦是良好的,旨在賦予專員更大的實權監察執法機關,如有權聽取截取及監控的結果。可惜,相關修訂卻未能與時並進,配合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令條例變得猶如「無牙老虎」。條例中「通訊」的定義並不包括現時市民日常使用手機以網絡數據傳送的通訊方法,如WhatsApp、電郵及數據語音通話等程式軟件。因此,執法機關可在不受此條例監管下向服務供應商索取相關資料及數據,侵害市民的私隱權及通訊自由的權利。
另外,修訂條例亦未有加入執法機構如違反條例規定的刑事責任,這明顯與國際社會上相關的法例脫軌。於2011年9月,大律師公會在有關條例檢討時就發表過一份意見書,當中提及其他國家如英國、加拿大及新西蘭,都有非法截聽的刑事責任條款。可惜,直至今天,香港有關的政府修訂案仍未有加入刑事責任條款,令條例繼續成為「紙老虎」。因此,是次郭榮鏗議員及涂謹申議員的修正案確有急切需要。兩位議員的修正案不但保障網絡中介平台,也給予事務專員享有更大實權以懲處違反條例及侵犯市民通訊自由及私隱的執法人員。
由於條例仍未包括以網絡數據傳送的通訊方式,市民現階段惟有提高警覺,使用一些已加密的通訊軟件,如早前斯諾登也建議使用的Signal作語音通話及收發短訊。另外,近年很流行的Telegram也是不錯的選擇(但必須選擇以Secret Chat模式作「點對點加密」通訊)。而電郵方面,最好的選擇當然是使用PGP方法加密電郵內容。近來,電郵服務供應商也開始提供加強私隱的安全電郵服務,如Tutanota及Protonmail也是不錯的選擇。
最後,政府修訂案實未如理想,因此在是次條例通過後,政府必須立即進行檢討以追上科技發展,令市民不會活在一個「網絡老大哥」(Big Brother)的時代。

鄺頌晴
鍵盤戰線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