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 物流主管判囚

選舉舞弊 物流主管判囚

【本報訊】一直與妻女長居深圳的物流公司營運主管,4年來均不曾在港留宿,卻報稱公司在元朗米埔村的辦事處為居住地址,登記成為選民並於去年1月18日鄉郊代表(居民代表)選舉中投票。公司主管昨承認一項選舉舞弊罪,辯稱只是想盡公民責任,惟裁判官指他明知沒選民資格仍投票,須嚴懲阻嚇舞弊,判監兩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梁漢生(40歲)在案中沒得益,不似2011年京士柏選區的大型種票事件。被告又透露他自幼由保良局託管,在港無親無故,公司住址是唯一通訊地址。
案件編號:TMCC38/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