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二連三發生學生自殺身亡悲劇,梁振英政府又遲遲未有對策,教育局只識重提「聽聽少年心底夢」的舊口號,差不多是要坐等三個月到半年後的專責委員會報告。學生自我傷害事件頻生,當然與香港的教育制度、政治制度有關,但要梁振英政府自行改變制度何異於與虎謀皮。因此,要防範學生自我傷害,不能坐等梁振英政府良心發現,而是全社會都責無旁貸,既須有應急措施,也須有長遠對策。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最新發表的報告指,2004年至2014年的十年間,每年香港的學生自殺個案介乎9至22宗,但在2015年9月至今年3月10日的半年內,已有22宗學生自殺個案。香港學生自殺個案驟增,相信與梁振英政府治下的社會環境惡化有關,其心理狀態都離不開「自殺學之父」──美國心理學家Shneidman所認定的「三無」:無力(powerless)、無助(helplessness)與無望(hopeless)。而要防範學生自我傷害,也必須從Shneidman強調的兩個問題入手:一是「甚麼讓你受傷了」?二是「我可以如何幫助你」?
傳媒應低調處理自殺新聞
無論是教育局,還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都把防範學生輕生的重點擺在要老師、家長多與學生、子女溝通。學校、家庭當然責無旁貸,對於老師、家長來說,相信他們是但有所求、必有所應,但有可能、必盡所能,真正極需深入討論的卻是如何發現、幫助那些扮沒事發生的學生?老師、家長如有疑問,可向誰求助、如何求助?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機構不只應鼓勵有輕生意向的學生求助,也應向同樣需要私隱保護的老師、家長提供協助。
其次,本港報章對學生自殺身亡的報道鋪天蓋地,雖有報道探討輕生學生受傷原因及如何幫助,但最令人擔心的是會否引發模仿問題。國外研究表明,傳媒渲染式報道可能引發傳染性自殺。美國、奧地利等國家曾制訂傳媒報道自殺事件指引,聯合國世界衞生組織也將自殺列作健康問題處理,提出的六項預防方法中,其一就是要求傳媒低調處理自殺新聞。人命關天,香港傳媒應研究、制訂相關指引,不應以空泛的新聞自由作為藉口。
台灣三級預防計劃可借鑑
第三,青少年和學生自我傷害事件增加不只出現在香港,但香港的應急措施及長期對策均落後於台灣、落後於歐美國家,政府責無旁貸。其中,台灣因學生自我傷害事件頻傳,於2007年就制訂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劃,後來又作了四次修訂,堪為香港借鑑。
台灣的三級預防計劃中,初級預防的對象是一般學生,透過教育以增進學生心理健康,減少自殺的威脅;二級預防是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透過輔導機制提供簡單的危機處理服務,減少學生自我傷害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三級預防是自傷或自殺行為發生後採取的醫療措施,重在防範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自殺未遂者的再自殺。
與此同時,台灣教育部還在學界推動下提倡生命教育,現正執行為期四年的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整合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資源,透過正式、非正式及潛在課程,協助學生探索與認識生命的意義,並對學生、教師、學校、社會、政府機關及研究發展等方面設定不同的目標。
面對梁振英政府的麻木不仁或後知後覺,香港教育界、社會福利界、醫學界、傳媒應主動作為,借鑑台灣防範學生自我傷害的二級預防及三級預防方案,及早推出全港聯動的應急計劃,逼政府盡快採取對策,而初級方案及生命教育則是長期工作的目標。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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