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獲發還127部充公iPhone

男子獲發還127部充公iPhone

【本報訊】男子攜同大批手機逗留落馬洲邊境管制站禁區的離境大堂,稱等朋友來取走往旺角出售,逾半小時仍沒離開,最終被捕。他早前承認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兼沒收案發時攜帶的127部iPhone手機,共值67萬元,男子就沒收令提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馮驊昨指上訴人冼穎金非水貨客,認為沒收令與罪責不相稱,下令警方向他發還手機。
案件編號:HCMA605/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