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拒收留兩女及前夫刀刺前奶奶 雙程婦囚30月

不滿拒收留兩女及前夫
刀刺前奶奶 雙程婦囚30月

【本報訊】一直持雙程證來港照顧女兒的內地婦,5年前遭指摘「冇仔生」而與奶奶結怨,及後更與港男丈夫離婚,兩女則隨前夫在朋友家借宿。後來三父女遭朋友逼遷,欲搬往兩老位於葵涌的公屋不果,內地婦憤怒下不但拳打前奶奶,更以9吋長生果刀刺向對方,揚言「你唔畀屋我哋住,我打死你」。她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判監兩年半。 
記者:楊思雅

聲稱患抑鬱的被告張小桃(45歲)昨獲前夫出庭支持,而受襲的前奶奶亦已原諒她。聆訊期間,被告不斷低聲哭泣。
律師求情指,被告叔仔、即前夫胞弟早前因失業,搬回兩老位於葵涌祖堯邨的300呎公屋,被告眼見前夫及女兒遭逼遷卻不獲奶奶批准搬往同住,一時情緒失控才遷怒對方,強調被告非常愛錫女兒,是個盡責的母親。

官:求人應和顏悅色

惟法官聞言反駁「你要求人哋畀屋你住,都應該和顏悅色啲」,「點嘈都唔應該使用武力、唔應該用刀」,拒絕接納辯方指被告因擔憂女兒住屋問題而犯案作求情理由,更直斥是歪理。法官又指被告當時表現兇狠,非一時失控,必須嚴懲。
案情指66歲事主自2000年起一直與丈夫居於葵涌祖堯邨公屋,去年9月8日案發當日,其子即被告前夫鄧育青來電,要求見面討論住屋事宜。事主在樓下等候期間,頭部突遭人從後襲擊,轉身發現施襲者為被告,而兒子則陪伴在側。
事主隨即質問被告為何出手打人,被告回應指「你唔畀屋我哋住,我打死你」,隨即衝前揮拳襲擊事主,事主不斷後退及用手阻擋,兩人糾纏起來。此時被告突拿出一把9吋長生果刀,並多次指向事主腹部,而旁觀多時的鄧始出口制止「唔好打喇」,然後制服被告。事主手臂、手腕及腹部有多處長短不一的刀傷,診治後並無大礙。
案件編號:DCCC9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