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本土派支持者的論述中,主流民主陣營過往用的抗爭方法都失敗。所以,他們主張抗爭「勇武化」,因為這才是「做到嘢」。在這形勢下,主流民主陣營有壓力要調整其處事方式。近期,有不同的人士提議,就算主流民主陣營不同意使用暴力,他們都應該是朝着迎合本土派及與本土派合作的方向而走。
上星期五,我在這論壇版嘗試指出,在目前政治形勢下,主流民主陣營與本土派合作是不可行的。再者,從主流民主陣營角度來看,就算他們要與本土派迎合、合作,他們還能做甚麼?在議會內,除了動武,他們還有甚麼沒有做過?在議會外,合作又會惹起近年甚多的「誰在『夾』着誰」的爭拗。而就算能嘗試合作,如果有「勇武」事件發生,主流民主陣營就會陷入兩難,無論是繼續合作或劃清界線都會受到強烈批評。
不過,主流民主陣營仍然要處理各方對他們要「做嘢」的訴求。就此,另一個起點就是從主流民意的方向去走。無論是在香港或其他有競爭選舉的地區的「主流」大眾,他們都對從政者有一些基本期望。第一,他們期望其支持的陣營有一定的團結。第二,他們要從政者視他們為「成年人」,因而既不喜見沒有底線、但亦不要只叫口號或輕佻地提倡民粹主義政策的從政者。
就此,我有一個卑微的建議。第一,主流民主陣營應該為今年立法會選舉訂下一個聯合政綱。這政綱應該有一連串的具體政策建議,亦應以「如果我真的是執政者會怎樣做」,而不是「這是我的『願望清單』」的思維去制訂。如果有範疇不能達到共識,個別政團仍能自行制訂不在聯合政綱範疇內的額外政綱。第二,為了展示對落實聯合政綱的認真及着緊,主流民主陣營應該承諾會在新一屆立法會開始的一百天內把政策製成草案,按照《基本法》第七十四條,要求特首書面同意讓有關政策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基本法》不容許立法會議員自行提出牽涉公共開支或政策的草案)。
反守為攻 向市民展示執政能力
這計劃首先既能展示主流民主陣營的團結(但容許和而不同的空間),亦能展示主流民主陣營不只是懂得反對,而是有具體政策願景的,不只讓政府牽着走。第二,雖然要在具體政策上做到團結絕不容易,但仍相對地比起選舉名單協調、配票可行(不同的人士都已經在各媒體有力地解釋選舉協調、配票的困難,我不在此重複)。其實,主流民主陣營在立法會內對政策的取向都已經有一定程度的團結。若有需要,制訂具體政策內容時更可與關注各種議題的公民社會團體合作。第三,從選舉現實來說,既然協調、配票難度甚高,主流民主陣營更需要去做實事,爭取多些選民支持,而不能守株待兔地只顧從還未離棄主流民主陣營的選民中嘗試「榨」出議席。
第四,如果主流民主陣營提出實際上可行的具體政策建議,建制派是較難在這範疇競爭的,因為他們的「保皇」本質使他們很難去推動屬於自己的政策提議。第五,利用《基本法》第七十四條的機制能讓主流民主陣營反守為攻,顯示他們不只是「得把口」,而是絕對有從立法會參與執政的決心。如果政府不接納,就要向市民解釋為何不採用民意代表的草案、承受輿論壓力。當然,這機制不能濫用,它只能用來推認真的政策,否則就會適得其反,令政府較容易去把這行動標籤為「玩嘢」。
香港的畸形政制使到主流民主陣營過往及在可見的將來都沒有可能成為執政派。但縱使政制是如此,若要爭取大眾的支持,就仍要尊重他們是有智慧的成年人,讓他們看到主流民主陣營其實是有執政能力及承擔的。與其勉強地嘗試迎合作風不同的派系,或糾纏在難以得到共識的選舉策略問題上,主流民主陣營應該在最基本的理念、政策上做好,延伸他們近年在立法會內就政策議題已經有的團結,給普羅大眾一個真選擇、真希望。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任建峰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