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干犯偷竊及販毒等罪的積犯假扮顧客購物,分散店員注意力,成功偷走結他等物品;又假扮租客上門睇樓,趁包租婆處理租賃事宜時,一手將兩隻3個月大的芝娃娃狗抱走,然後逃去無蹤,一星期後才落網。積犯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偷竊及爆竊共3罪,判監32個月。
稱已售予陌生人
有23次案底的被告李成銘(39歲)求情時稱父親在兩年前因癌症去世,現年77歲的母親是植物人,他每日均需往返老人院探望母親。由於案底纍纍,他難以找工作,因貪念而犯案,涉案物品已悉數售予深水埗區的陌生人。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7月見街招指觀塘裕民大廈有床位出租,遂上門假扮租客,發現屋內有3隻芝娃娃。他趁包租婆在客廳致電安排租務時,將其中兩隻3個月大、共值600元的芝娃娃抱走,包租婆發現後報警。警方在一個星期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除承認偷芝娃娃外,又謂同年6月曾假扮顧客,分別在兩間公司偷竊。
案件編號:DCCC799/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