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
【本報訊】監警會表示,年初一旺角騷亂,警方投訴警察課至今收到24宗須匯報監警會的投訴個案,共涉26項指控,主要涉毆打及疏忽職守等。據悉,當中包括《明報》記者投訴被警員毆打個案,但並無投訴涉警員向天開槍事件。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指,監警會無主動調查權力,不會主動跟進開槍事件。
記者:謝明明
監警會指,該24宗涉旺角騷亂投訴個案共涉26項指控,當中逾七成涉毆打,其次是疏忽職守及恐嚇等。據悉,24宗投訴個案包括《明報》記者投訴被警員毆打個案,但並無投訴涉警員向天開槍事件。
郭琳廣昨於記者會上指出,由於旺角騷亂備受公眾關注,所有相關投訴均交予監警會嚴重個案投訴委員會跟進,投訴警察課每月須向監警會匯報調查進度。但他稱,部份個案涉刑事及司法程序,投訴警察課需待相關程序完結後,才可展開調查。
市民按新聞片投訴難調查
被問及監警會會否主動調查開槍事件,郭指監警會並無主動調查權力,只可審查由投訴警察課轉交的個案。有記者質疑監警會處於被動,無能為力,郭琳廣不認同,「唔能夠話無能為力,因為首先你要有衍生投訴,咁𠵱家關於開槍事件最終有冇投訴,我哋都未知,如果可能有,咁我哋就有能為力喇下話」。
至於監警會會否根據《監警會條例》8(1)(c)主動審視今次開槍事件是否有缺失,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承認,監警會可用8(1)(c),但監警會人手有限,而警隊內部正進行相關檢討,所有投訴最後會交由主席「守尾門」,希望市民尊重及對投訴機制有信心。
被追問按照監警會規定,須匯報投訴必須由直接受影響的人士提出,換言之若市民透過電視投訴開槍事件,只列為需知會投訴,監警會不會跟進?梅承認若市民按新聞片段投訴,監警會調查有難度,但他強調若監警會審查時認為投訴分類不恰當,可要求投訴警察課更改分類,以便監警會跟進審查。
另截至本月4日,監警會收到172宗涉佔領運動須匯報投訴個案,其中4宗因司法程序未完成而未能展開調查,餘下168宗已收到調查報告,當中143宗獲監警會通過,其餘個案預期最快本月底至下月初完成調查報告。梅達明稱,除警司朱經緯個案投訴證明屬實外,尚有其他個案投訴證明屬實,但案件數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