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續交往沒尷尬

案發後續交往沒尷尬

【本報訊】根據辯方版本,被告黃星富與X有染,兩人有自拍性交片及裸照習慣,絕非用作恐嚇。案發後X稱感驚慌,惟辯方在庭上呈上兩人生活照,證明他們案發後繼續交往,完全沒尷尬避諱,包括去年5月一同欣賞顧嘉煇演唱會,並在紅館門外親暱合照。
辯方又指,一個月後,黃得悉X腰痛更陪她到深圳求醫;去年底有朋友新居入伙,兩人同場現身飯局。辯方質疑X被非禮恐嚇,仍與黃頻密交往是極不尋常,但X反駁指很正常。裁判官認為X行為有疑點,不信納其說法。
經歷整日審訊終獲無罪釋放,控辯雙方在案件尾聲一度爭拗案中手錶應歸還誰,控方指手錶屬X,因是黃送給她的禮物;辯方則指是由黃出錢購買,黃才是物主。最終被告主動向律師說「當我送畀佢啦」,放棄爭奪。 
案件編號:KCCC2261/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