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度入獄 的士司機再劏客

四度入獄 的士司機再劏客

【本報訊】六旬的士司機曾因濫收車資而四度入獄,去年平安夜再犯案。警方在山頂放蛇打擊劏客,登上該司機之的士往中環置地文華東方酒店,行程本應收75元,司機卻開價300元,並且沒啟動咪錶,警員找續後拘捕司機。司機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濫收車資等罪,裁判官直指他重犯,除認罪外無求情理由。
除濫收車資外,涉案的士亦被驗出8處狀況欠佳,包括漏油、安全帶安裝不善等。被告黃華慰(63歲)駕的士逾30年,昨承認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使用一輛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的車輛等10罪。
控方指黃有多次類同案底,包括4次濫收車資刑事記錄,最近一次是去年6月,而2013年1月黃成為濫收車資被判監的首例。裁判官押後到3月21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406/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