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非法傾倒泥頭禁之不絕,《蘋果》過去4個月報道4宗傾倒泥頭個案,至今都沒有人被檢控。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指,若泥頭車前往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傾倒建築廢物,每噸收費由25元至125元不等,很多承建商選擇非法倒泥賺取更多利潤。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指,每立方米泥頭重1.5噸。若按此推算,「嘉湖山丘」最少涉逾萬噸泥頭,承建商可慳數以百萬元。
陳健碩指,過往在農地曾發生大型倒泥事件,業主辯稱倒泥後仍可種田,最終未能定罪。他指現時不准在海港內進行新的填海工程,政府建築廢物處置設施又要付費,增加非法倒泥誘因,部份地主被非法傾倒泥頭不自知,有部份更主動收取較便宜的倒泥費牟利,「有啲情況租畀人揼,收揼泥費,可能收得平過政府就得」。
政府執法不力難減建築廢料
陳健碩指非法倒泥除了危及人命,亦會影響基建設施,例如泥頭倒塌會否影響輸港東江水管,又或影響輸電設備。港府正檢討提升建築廢料收費水平,趙恩來認為,即使徵費原意是減少浪費建築廢料,但港府執法不力,反令承建商選擇非法倒泥。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