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兼職女清潔工替一對綜援夫婦照顧初生嬰,惟兩人及後失蹤。女工自掏荷包照顧嬰兒9個月後,向社署求助,並以25張假單申報育嬰使費,騙取社署1.66萬元。社署發現單據有可疑,調查下揭發。女工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8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昨被判監5月,緩刑兩年,並須全數向社署賠償。
被告方笑方(50歲)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犯案,感化報告指她年初在街頭暈倒後送院,驗出體內有冰毒及鎮靜劑。辯方昨解釋被告依賴安眠藥入睡,所住屋邨癮君子多,故體內有冰毒及鎮靜劑;又指被告已籌5,000元作賠償。裁判官最終判緩刑,至於賠償方面,被告須先付5,000元,餘款分4期支付。
案件編號:TMCC3630/15
■記者羅日昇、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