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胎傷乘客城巴否認缺保養

爆胎傷乘客城巴否認缺保養

【本報訊】 城巴一輛E21A機場巴士去年初發生罕見意外,在行駛途中左邊尾轆突爆胎,氣流炸爛車廂地台及座椅;坐在輪胎上方座位的兩名女乘客被炸傷腳,警方票控肇事城巴有限公司沒有保持輪胎適合使用罪,但城巴否認控罪。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7日在荃灣法院預審。傳票上的控罪指城巴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條例》,於去年2月8日傍晚7時37分,在北大嶼山公路上,無確保車輛適合使用,導致對任何車輛上的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
案件編號:TWS11471/15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