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鳳凰衛視播出的訪問中,李波用廣東話表示,自己偷渡到中國協助公安調查,並表明要放棄居英權。
片段播出後,港官都表示相信李波。「一哥」盧偉聰表示,沒有證據顯示李波被強行帶走,而他與港警會面時亦透露,他用自己方法自願到內地,「(香港警方)採納他的說法」。黎棟國稱,看不到有任何資料證實,李波事件涉及有人跨境執法。立法會議員葉國謙亦稱尊重李波說法,沒證據顯示他被綁架或受威嚇。
片段中的李波,除了聲音有點顫抖,表現自然,說話流暢,極少流露出受到脅迫的痕迹。僅憑片段確實難以認定他是「人質」,但只要聯想到他已被「綁架」逾三個月,這段時期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熟讀「劇本」,到對白背熟、表情自然了才獲安排在「自己友」傳媒面前演出,多重保險下又怎會露出破綻呢?
除了李波,銅鑼灣書店的桂民海等人也曾在電視「懺悔」。桂民海說,12年前車禍他撞死一名年輕女子,被判緩刑後潛逃出國,近年良心受責備而「回國自首」,不希望外界藉此炒作。這跟李波所講的大同小異:自願選擇、與他人無關、請外界尊重他云云。
一個人質透過電視或電話向外界發話,不應被視作其真心話,更不可能被法庭採信為合法證供,他只是代綁匪說話而已。如此顯淺道理,黎棟國、盧偉聰等人難道不懂?他們的話連自己都不信吧!
透過輿論審判形成壓力
事實上,習近平上台後特別多名人上電視悔罪。第一個受害人是網絡紅人薛蠻子。他八十年代到美國留學,2008年回國定居,並創立投資基金,同時活躍於社交網站(有千萬微博粉絲),也為培養中國公民社會出過力。2013年8月,他被指涉嫌聚眾淫亂被捕,9月15日,央視播出他向公安懺悔的片段。他自我批判說:「我作為網絡名人,有當皇帝的感覺,看微博就像看奏章。」他是當局打擊網絡異見名人、奪回網絡話語權的第一個犧牲品。
之後,涉嫌吸毒的房祖名、柯震東上央視認罪;《財經》記者王曉璐也在電視認罪,稱自己以假消息擾亂股市。還有在畫面中打了馬賽克的高瑜、協助中國弱勢人士打官司的瑞典人道志願者彼得達林等,都在電視上認了罪。
這跟押解犯人遊街示眾如出一轍,也是公開宣判大會的2.0版。文革時期,被打倒的「牛鬼蛇神」未經審訊就掛着或插着寫滿各種罪狀的紙牌遊街。八十年代開始,集捕、審、判於一身的「萬人審判大會」遍地開花,「頂風作案」疑犯(觸犯當局那時要嚴厲打擊的罪行),在體育館、足球場等地被五花大綁,由公檢法人員在數以萬計組織而來的各行各業代表面前,力數罪狀及判刑。去年6月26日國際禁毒日,陸豐市人民體育場就舉行公開宣判大會,13名毒梟判死。
逼名人上電視認罪,是要透過輿論審判形成群眾壓力,除了震懾國民以殺雞儆猴,更重要是中國的司法制度沒公信力,而名人的被捕及判決都會受到質疑和挑戰,只好安排他們公開認罪懺罪,以堵塞悠悠眾口:既然當事人都認罪了,你們還說三道四幹嘛?因此,矚目案件當事人或名人都會被安排上電視認罪。這是對依法治國的莫大諷刺,也是對司法制度的極大傷害。一個疑犯已在電視認罪道歉,電視台也就代替了法庭,還要開庭審訊嗎?
潘小濤
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