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巴士摸大隻男文員判囚

搭巴士摸大隻男文員判囚

【本報訊】大隻男乘客坐73X巴士往大埔,被鄰座男會計文員用手指在其大腿外側掃、摸及打圈非禮,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不信被告因意外才觸碰到事主,認為他刻意侵犯,且有猥褻意圖,裁定他非禮罪成,判他入獄14天。
裁判官指被告鄺力行(28歲)的行為沒對男事主構成心理影響,但法庭關注案件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且斷續為時達15分鐘,認為不能姑息,監判是唯一選擇。
案中男事主任職入境處事務助理,身高1.83米,身形健碩,去年12月3日案發當天身穿運動短褲,他最初發現身旁的被告用手指觸碰其大腿外側時,不確定被告的動機,但奇怪巴士上有大量空位,被告卻選擇逼坐在他身旁,再三觀察下,看到被告視線雖向前,但嘴角含笑向上翹。事主確定被告蓄意觸碰時質問被告,對方回應稱「一時忍唔住」。
案件編號:FLCC640/15
■記者蔡少玲、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