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志 - 古德明

同 志 - 古德明

梁振英去年十二月上京,拜會中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幹部。新聞片裏,他清清楚楚稱呼那些幹部為「同志」,一如二零一二年三月,他「當選」香港長官之後,中共人民網清清楚楚稱之為「同志梁振英」。不過,當年人民網隨即把「同志」兩字刪去,說是手民誤植;現在梁振英也指鹿為馬,說自己稱呼共幹為「同事」而已。
據臺灣國立政治大學中共政治菁英資料庫記載,梁振英清清楚楚是共產黨員,而黨員互稱「同志」,理所當然,何況這個稱呼絕對不是「共產黨員」的同義詞。梁振英要隱瞞共產黨員身分,不認同志,可謂欲蓋彌彰。
「同志」無非「志向相同」的意思。春秋經典《國語》卷十晉大夫季子就曾對公子重耳說:「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心同德者,自然也可稱為「同志」,例如宋朝陸游《衰疾》詩寫晚年貧病交煎,孤忠未改:「不妨舉世無同志,會有方來可與期(將來定有知音)。」梁振英顯然認為「同志」等於「共產黨員」,於是強辯說:「香港、內地官員,都是為國為民,都是同事。」其實,無論是為民為國還是營私植黨,只要同心,就是同志,「同事」反而未必志趣相同。
梁振英不敢認共產黨,共產黨也不敢認梁振英,無疑是因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規定:行政長官不得隸屬任何政黨。對共產黨來說,隱瞞梁振英的黨員身分,已是法治精神的完美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