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本港發生多宗涉及醫學美容嚴重事故,更有女士抽脂期間死亡,立法會醫學界議員郭家麒指,現時港府無立法監管包括水光槍等醫學美容療程必須由醫生負責注射,明顯有疏忽,因為相關治療都會刺入皮膚存有風險,立法是刻不容緩。其實本港衞生署於2013年已發出指引,訂明任何穿透表皮層的注射、輸送治療,都算醫療程序,建議港府監管。
現可由美容院處理
整形專科醫生陳祖鈞指,打肉毒桿菌針及水光槍都是近年流行的美容療程,認為同需醫生處理,而打肉毒桿菌針因會刺入真皮層,他個人認為屬風險較高的入侵性治療,但現時兩者皆可由美容院自行注射,市民安全無保障。
郭家麒補充,現時本港法例上對入侵性治療仍無實質及劃一定義,批評法例落後,「第一次拎出嚟傾,已經係廿五年前,一路得個講字」。
對比港府拖字訣,新加坡對美容業有採取嚴謹規管,該國的《醫生美容作業指引》清楚區分入侵性手術,如腹部去脂及拉面皮,需由醫生於手術室進行。
■記者潘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