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控與美延後起訴協議 或再押後1年

滙控與美延後起訴協議 
或再押後1年

【本報訊】因反洗黑錢不力及涉嫌與恐怖主義政權有業務往來的滙控(005),於2012年底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延後起訴協議(DPA),集團同意支付19.21億美元(150億港元)「押金」,獲當局「假釋緩刑」5年,期內要提升全球監控標準致零犯規水平,以換取延遞起訴。不過《星期日泰晤士報》引述消息說,由於滙控改善進度未達要求,當局將明年底到期的限期,再延後1年至2018年底。

報道指,由滙控與美國司法部協議委任的欽差大臣──滙控監控辦事處主管Michael Cherkasky,對集團改革進程及5年內能夠達標「表達了極大關注」,該報亦引述滙豐發言人說,暫時未聞司法部要將延後起訴協議限期再押後。
一外資證券行主管說,延後消息屬中性事態,不會對股價有特別影響,外界反而更關注英國會否在公投中脫歐,及石油天然氣價格波動對集團信貸撥備的影響。上周五滙控在港收報49.55港元,升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