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觀塘一間迷你倉公司去年底結業後,東主沒通知租戶並繼續收取費用,直至有客人早前到迷你倉取回物品始揭發事件,懷疑受騙向海關投訴。關員前晚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該公司男東主,今次是首宗涉及迷你倉違反相關條例的個案。
涉事迷你倉公司位於觀塘偉業街189號金寶工業大廈內,據知該公司提供搬運、寄存、轉運及入倉等服務,現場單位佔地數千呎,劃出20多間不同大小的迷你倉。原來的東主在該工廈經營超過10年,3年前移民外國,將迷你倉頂讓予他人繼續經營。
不過,接手經營的公司於去年底疑因欠租被業主收回單位,有執達吏到場封舖,但場內仍留下部份租戶的物品,若有租戶入倉取物件,則要聯絡業主開門。海關早前接獲一名租戶投訴,指上迷你倉取回物品時發現已結業,但事主事前沒收到通知並一直繳付租金。海關經調查後,前晚拘捕40多歲的公司東主。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規定,違例商戶可被判處最高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
■記者馬耀文、劉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