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阻衝擊反被控 胡椒叔叔脫罪官:幫唔到忙, 唔該返屋企啦!

9.28阻衝擊反被控 胡椒叔叔脫罪
官:幫唔到忙, 唔該返屋企啦!

【本報訊】前年佔中9.28警方向示威者施放催淚彈,一名曾當華籍英兵的的士司機,站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圖勸阻示威者衝擊,有警員卻拍膊頭,待他一轉身即噴胡椒噴霧。人稱「胡椒叔叔」的司機被控非法集結等罪。裁判官指有片段顯示他替警員固定鐵馬,不相信他會在相隔一小時內,由幫警方變成衝擊警方,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記者:陸羽平 黃幗慧

張逑昨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陸羽平攝

胡椒叔叔張逑(57歲)脫罪後即在庭外拿出啤酒暢飲。他原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遭警拍膊噴椒

張當日站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圖勸阻示威者衝擊,但有警員卻拍膊頭,待他一轉身即噴胡椒噴霧。
就9.28涉非法集結當天,控方依賴兩片段作證據。第一段片,可見被告背向警員,站在群眾前說:「返埋去,唔好咁做。」裁判官蘇文隆認為被告是想阻止群眾衝擊,多於建議他們以其他方法衝擊。
至於另一段片,控方指被告衝擊,裁判官認為片段本身對被告不利,但不相信被告會在相隔一小時內,由幫警方變成衝擊警方,加上控方也接納,被告在第一段片中,是在幫警方,故若指被告在第二段片中有意衝擊警方,是難以令人信服。但裁判官批評被告行為愚蠢,在沒有受過特殊訓練下,不顧自己安全站出來,「無論係幫警方定幫群眾,你會唔會高估咗自己能力呢」,並指無論如何,被告的行為算是干犯罪案。裁判官續指「你幫唔到忙,唔該你就返屋企啦」,質疑被告的行為令情況更混亂,「唔明乜嘢叫做非法擾亂集會,就返屋企諗清楚先,先生」。

口供紙無簽名

至於另一控罪指被告於前年11月29日在彌敦道近山東街佔旺現場,管有一把𠝹刀及8個口罩。警方聲稱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𠝹刀割開鐵馬間的索帶。
但有關招認並沒有給被告簽名確實,而警方又未能解釋為何不給被告簽名,故在欠缺其他證據下,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48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