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利琴行旗下公司一名前導師及一名現職女導師,涉收取樂器供應商9,300元非法回佣,作為向學生推銷該供應商樂器的報酬,被廉署拘控。二人昨在荃灣法院各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收受利益罪,獲准保釋候審。
兩名被告黎鑒傑(37歲)及謝安琪(30歲)分別是通利音樂基金有限公司前任導師及現職導師,黎案發時任教豎琴及小提琴課程,而謝則任教小提琴課程。
控罪指黎於2013年4月19日,從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非法收受7,663元,作為轉介當時一名通利音樂學生向俊文樂器購買一個豎琴的報酬。謝則被指於同年12月13日,從俊文樂器非法收受1,637元,轉介另一名通利音樂學生向俊文樂器購買一個小提琴。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9日進行預審,控方將傳召16名證人,包括5名廉署調查人員。兩人准以現金5千元保釋,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TWCC400/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