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手龍小菌的經理人邵子風前年在深水埗遇襲,兩漢因普通襲擊被捕。負責案件的警員涉以簽保守行為利誘其中一疑犯,要他隱瞞被邵打傷眼睛。案件昨續審,辯方盤問涉打邵子風的疑犯時,直指他最少30次向邵吐口水。疑犯辯稱那天「咳得好勁」,是邵先吐口水他才還擊,還形容自己是「非暴力自衞」。
記者:歐陽聯發 羅日昇
隸屬深水埗總區刑事調查隊的被告梁永康(42歲)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前年12月5日在深水埗警署煽惑涉襲擊邵子風的葉永輝(58歲)更改證供。同涉襲擊邵的劉富興(53歲)昨作供時,承認前年11月17日晚和葉永輝同行,並與一男兩女發生爭執,他、葉及邵子風最終被捕。
連番粗口問候邵
劉於翌日收到警署來電,叫他和葉於翌月4日返警署錄取警誡供詞及打指模。落口供當日,他們由被告帶到會面室。劉稱口供有補充,想將17日晚發生的事真實地反映,但被告說「冇必要」而拒絕。他等候葉期間,有另一警員向他展示案發片段,並說若片段呈堂,「個官一定判你幾年」。
辯方盤問劉指他案底纍纍,曾因打人、拒捕、阻差辦公及刑毀判簽保守行為,但劉否認有暴力傾向。辯方播放由邵的友人所拍案發片段,聽到劉對邵子風連番粗口問候,又大叫「你撞到我春袋呀!」接連傳出多下「吐!吐!吐!」聲音。
辯方問劉為何吐口水,劉回答「對方吐我先吐」,強調行為屬「非暴力自衞」,只是可能表達有錯。辯方指劉在片段中腳步浮浮,似是飲醉酒;劉指自己只是年紀大,反問辯方如何證明他飲醉。辯方進一步指,劉因觀塘法院不准他所涉的打人案以簽保方式處理,因而不高興;劉稱自己沒嬲,從無向警察說過「你畀麻煩我,我一定麻煩番你!」
被告梁永康的兩名上司作供提及,守行為的決定是他們與被告共商出來,並非被告一人主意。葉劉兩人均同意守行為,警方遂安排他們於12月4日落口供。惟觀塘法院於同月22日通知警署,指吐口水行為令人反感,案情嚴重,不准簽保方式。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將於下周一自辯。
案件編號:KCCC19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