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快餐店麥當勞被揭發,上環及西環分店存放過量被列為第二類危險品的二氧化碳氣樽(CO2氣樽),涉嫌違反《危險品條例》。消防處3個多月內四度巡查,據悉,部份分店為貪方便,存放超過一個二氧化碳氣樽,有分店甚至存放5至6個氣樽。消防處指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記者:謝明明
位於上環德輔道中龍記大廈及西環士美非路文光閣的麥當勞分店,被指自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先後合共四度涉嫌違反法例規定,存放超過一個二氧化碳氣樽,涉嫌違反只可存放一個氣樽的法例規定,消防處接獲投訴跟進巡查而揭發事件。
消防處證實,該處接獲投訴,分別於去年11月20日、12月11日及今年1月25日到上環德輔道中的麥當勞分店,以及於今年2月15日到西環士美非路麥當勞分店,調查懷疑過量儲存危險品的投訴。結果發現兩間麥當勞分店存放過量的懷疑第二類危險品,並已交由政府化驗所檢驗。該處表示,如有足夠證據,將會根據《危險品條例》檢控涉案人。
該處指出,儲存在氣瓶內的二氧化碳屬於第二類危險品,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在其處所內儲存超過一個氣瓶的二氧化碳,須領有該處簽發的危險品儲存牌照,否則便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有前麥當勞員工向本報表示,不少麥當勞餐廳為貪方便,會一次過存放超過一個二氧化碳氣樽,個別分店更會存放5至6個,「由於客流多,二氧化碳氣體消耗得好快,唔少分店經理為貪方便會一次過叫多啲氣樽擺喺度。」
員工曾向總公司投訴
他指出,存放過多氣樽會很危險,「呢啲氣樽會擺喺廚房,但廚房環境狹窄,擺放過多氣樽,如果開樽唔小心,會容易發生意外」。據了解,曾有員工向麥當勞總公司投訴相關涉嫌違法及危險行為,但麥當勞未有改善。
麥當勞回應稱,由於個案正由相關政府部門跟進,不便評論。有飲食業界人士指部份餐廳貪方便,會存放多個二氧化碳氣樽,「唔使經常落柯打咁麻煩,佢哋冇諗過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