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定期訪寄養家庭監察

社工定期訪寄養家庭監察

【本報訊】有寄養家庭女家長涉嫌疏忽照顧女嬰致其受傷被警方拘捕,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全港有936個可提供服務的寄養家庭,共照顧918名缺乏父母照顧的未滿18歲孩童。社署關注拘捕事件,但強調對寄養家庭監管甚嚴,包括會有社工家訪確保服務質素。若經調查後確認某寄養家庭不適宜繼續提供服務,中央寄養服務課會取消其寄養資格。
社署招募寄養家庭時,要求家長須家庭生活愉快、身體健康及情緒穩定、喜愛兒童並在25歲以上。當局批出寄養家庭資格前會對申請家庭作深入調查及提供培訓,若社署最終把某兒童交寄養家庭照顧,照顧者一般月會獲6,878元兒童生活津貼及獎勵金。但社工會透過直接家訪及電話聯絡,不時監察寄養家庭服務質素。寄養非永久性,有關孩童最終會交回親人手中、入住領養家庭或獨立生活。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