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廬列三級歷史建築物

漢廬列三級歷史建築物

【本報訊】發生命案的新圍村古屋漢廬,於2010年被列為三級歷史建築物,樓高兩層的建築物於1931年建成,以首位業權人黃禮漢名字命名。每層面積約900多呎,樓下是客廳、廚房、浴室和睡房,沿木梯走上二樓,有4間房;外牆以青灰磚砌成,大宅前有拱形門廊。經歷80多年風雨後,牆壁被洗刷成灰黑色。
漢廬的原業主於2008年以200萬元將大屋賣給經營骨灰龕「明月山」公司全資附屬的Civic Limited,該公司在2011年初入稟高院,要求在漢廬生活逾半世紀、年近80歲的住客謝婆婆(余綺妙)遷出及索償,婆婆的兒子以逆權管有土地超過12年作抗辯,謝婆婆為保家園,更曾展開自我「囚禁」的非人生活。最後,高等法院於前年判新業主勝訴,可收回該地,謝婆婆須遷出。
■記者熊翠蘭

黃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