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女嫌無性福離婚老公迫還十萬禮金

新婚女嫌無性福離婚
老公迫還十萬禮金

浙江寧波一名女子婚後發現丈夫對房事沒興趣,因而提出離婚,但丈夫表示不退回10萬元(人民幣‧下同)禮金就不同意離婚,女子憤而告上法庭。

30多歲的姓王原告,去年2月經人介紹認識姓徐女子。徐父母不久就備齊10萬元禮金上門提親,並與王父母敲定結親日子。洞房花燭夜,新娘卻不「性福」。徐沒有表現出強烈的興趣,他解釋是婚前從未有過性行為,缺乏經驗;婚禮又辦了一天,太累。

但王X沒想到,婚後一個月情況仍沒有好轉,便催促丈夫去看醫生。經醫院檢查,徐X有生理缺陷,需接受生理和心理治療。但徐X堅決否認,拒絕治療。兩人的矛盾開始激化。去年6月,王X以無法過性生活、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鎮海區法院申請離婚。法院認為,王X未能提供「雙方感情破裂」的充分證據,駁回離婚要求。之後半年,兩人均嘗試給感情加溫,但沒有成功,徐X依然把退回禮金作為離婚條件。同年12月,王X再次向法院申請離婚。

法院通過調查取證,確認雙方感情破裂,准予離婚,但王X無需退回禮金。

澎湃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