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加建可負擔房屋SF居民怒吼:還我居住權!

要求加建可負擔房屋
SF居民怒吼:還我居住權!

美國三藩市多個團體到市政府請願,要求市議員通過投票表決,在今年6月大選提出倡議修改市憲章中,提高發展商在每個建築工程中必須涵蓋12%可負擔房屋的比例規定,維護中下階層市民的權益。
駐三藩市記者:王欣儀

市憲章目前規定,發展商每個建築工程必須包含12%的可負擔房屋。周二的議案將移除12%的規定,先訂定過度期間增至一倍的要求,最後再由市議員提出更符合市民需求的數字。

主導修正案的第6區市議員金貞妍(Jane Kim)表示,三藩市近10年來興建逾2.6萬個單位,「但對60%有需求的三藩市居民,其中只有15%是可負擔的」。

她強調,雖然很多人認為應多建符合市場利益的房屋或豪宅,但這樣並不會使三藩市的樓價下跌,惟有加建可負擔房屋,才能幫助低收入及中產的市民。她也說去年和發展商協商後,部份企業同意興建40%可負擔與中收入住宅,顯示他們是有能力這麼做的。

田德隆區(Tenderloin)的社區召集人利斯特納 (Lorenzo Listana)帶領該區的「華人住客聯盟」和「菲律賓裔住客權益組織」成員到場,高喊:「居住權益是每個人的應有權利!」

他說:「下個月,我們家要申請市政府的BMR計劃(低於市價住宅),這是我們第10次申請該計劃。有大約1,000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我們排在第225位,但其實只有167個單位。」他希望三藩市能保住升斗市民,讓在這裏辛苦工作的老師、工人們能有瓦遮頭。

在三藩市任教的杰弗里斯(Jeremiah Jeffries)表示,如今連三藩市的教師也無力負擔樓價,需搬到距離三藩市達3小時車程的瓦列霍(Vallejo)或特雷西(Tracey),每日在兩地奔波。而目前高樓價和露宿者的問題,也反映在小朋友的學業上—— 「越來越多學童和家人因成為露宿者而上學遲到甚至缺席」,嚴重影響小孩受教的權利。

教師工會副執行長所羅門(Susan Solomon)指出,「工會現有6,000名成員,其中有30%教職人員住在三藩市以外的城市」。老師每日要花長時間坐車上班,或者是找尋可負擔房屋,根本無餘力準備教材及照顧學童。

近兩三年,他們看到一些老師的負擔越來越沉重,因為一旦搬離三藩市,他們自己的小孩也就不能在此就學。小孩下課後,還得在自己學校的課後輔導中心,等待父母回到居住的城市才能去接他們回家。可負擔房屋的增建,除了居住正義,其影響層面比大家想像中還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