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身後僱主自瀆 手機拍下露械片菲傭「僱主妻$8,000誘刪罪證」

見身後僱主自瀆 手機拍下露械片
菲傭「僱主妻$8,000誘刪罪證」

【本報訊】貿易公司東主涉多次在菲傭身後露械自瀆,菲傭從倒影看見大驚,按朋友建議偷拍,結果露械情況盡入鏡頭。男僱主被控4項非禮及1項普通襲擊罪,昨於觀塘法院受審。事主指被告曾向她奉茶認錯,其妻亦提出以8,000元換取刪除影片。
記者:伍嘉豪

無案底的被告石國藝(43歲)被指前年2月26日至3月3日犯案,控方昨播放X在3月3日於廚房偷拍的片段,顯示被告幫X換煮食爐氣體幾分鐘後,掏出陽具並彎身向後,維持5至6秒,右手放陽具旁但沒明顯動作。被告目睹自己露械片段則一臉肅穆。
不願見到被告的事主X(29歲)獲安排屏風阻隔兩人視線,但裁判官、記者及部份公眾仍可看見她。她作供時多次哽咽及強忍淚水,講述露械情節時更聲音震顫及面露難色。

稱被告奉茶認錯

X講述2月26日傍晚,她坐在客廳梳化教被告3歲女兒做功課,從電視機反射看見石在她身後露陽具自瀆,並望她幾下,女兒叫他時才停手穿回褲子。及後X餵少主飲湯,她從玻璃櫃反射看見被告掏出陽具撫弄約3秒,嚇得她把湯倒瀉。她供稱石收手後說「It's okay(沒事的)」,但她驚惶失措,躲在廁所哭10分鐘。
翌日她在廚房午膳,再聽到被告大聲呼吸,下午被告站在她身後,她擰側望見被告隔着褲撫弄陽具5至6秒。她大感惡心,向好友吐苦水稱失眠及想離開單位,好友建議拍片作證。X想過跟被告妻告發,但因沒證據,怕對方不信。再一天後呼吸聲事件重現,她擔心或遭被告強姦。
X最後聽友人提議,於3月3日放手提電話在微波爐上偷拍,被告「斷正」,她直言翻看片段時差點跌電話,被告妻看到亦不敢相信,重看多次。X回家執行李離開時,被告奉茶認錯,稱因失業導致抑鬱而做這樣的事,其妻則提出給她已支付的8,000元中介費,換取刪除影片,X沒照做離開,被告抱着女兒追出,希望X乃念他們以往對她不錯,不要搞出麻煩。辯方盤問時指X於誓章及交律師的聲明中,均沒提及第一次的呼吸聲事件,質疑X臨場加料,X否認。盤問今續。
律政司原認為本案證據不足而沒檢控,X向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獲批許可,律政司在司法覆核開始前終決定提控。
案件編號:KTCC4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