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孫中山的黃花崗起義,武昌起義,都是徹頭徹尾的暴亂,如果我們認同孫中山革命但卻譴責旺角騷亂,便是自相矛盾。這個比較是錯誤的。
兩者最大分別是,孫中山沒有在黃花崗起義失敗後,便走去投考做清朝的官員。
孫中山要搞革命,推翻帝制,所以他不會進入封建體制做官。
但旺角騷亂後,主事者仍然興致勃勃競選議員,走入體制。
街頭抗爭往往是因為體制失效,既然本土勇武把自己的「旺角之戰」說成是「一切和平溝通反映民意的渠道失效,官逼民反」,那你為甚麼又進入失效的體制和官員泥漿摔角呢?
用制度力量束縛專政霸權,根本就是「和理非非」的終極示範,你們為何要和「左膠」同食豬餿?
要學孫中山革命,便要有在街頭抗爭直至成功推翻體制為止的決心,而不是騷亂結束便走去選舉造勢享受群眾歡呼,這和左膠「遊行散場大合唱畀啲掌聲自己階段勝利」有何不同?
我呼籲了好多次,長發街市的小商販很需要勇武派保護,你們為甚麼任由他們罷市絕食孤獨和領展抗爭?難道和社運左膠一樣,旺角街頭吸引傳媒注意所以便出現,青衣、屯門這些偏遠地區,對造勢宣傳無幫助,所以便消失?
有人又說,五四時學生火燒趙家樓,大家照樣稱讚這是愛國運動。講得好,五四學生火燒的是賣國賊曹汝霖所在的趙家樓,而不是一輛停在街邊無辜的的士。
你要學五四學生,請你去燒港共政權相關人士,但當你真的點燃那把火,你和六七暴動時火燒林彬的暴徒,又有何分別?
還有,五四時帶頭點火的學生領袖匡互生,認為打進曹宅和點火的罪責在他,所以要自首換取其他被捕同學的自由。
不像今天,一句「我唔係領袖只係參與群眾」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