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玩完】
通訊事務管理局因應亞視停播新聞及拖欠罰款等,決定歷史性啟動暫時釘牌30天的程序,屬於局方權力下的最嚴重懲罰;但由於程序需時,預計未能在亞視4月1日停播前生效。
根據《廣播條例》,通訊局可對廣播機構施加的最嚴重懲罰是暫時釘牌,正式釘牌的權力則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手上。通訊局昨公佈,由於亞視在本月6日至19日停播中文新聞報道、董事不符合居港規定的要求,加上多番拖欠牌費及罰款等,因此通訊局召開特別會議後,決定啟動暫時吊銷亞視牌照30天的程序,昨已向亞視發出書面通知,表明正考慮暫時釘牌。
料牌照屆滿前無法生效
不過根據《廣播條例》,通訊局發出相關書面通知後,須給予亞視28日時間回應,而且應在適當情況下進行公開聆訊;即使其後作出正式決定,還要等待30天上訴期屆滿後才能生效,整個程序需時。因此通訊局強調,相關決定「不大可能」在亞視牌照屆滿前完成及生效。
亞視回應指「極度遺憾」,並會徵求法律意見作出申述;又指亞視昨天已向所有未出糧的在職員工發放12月份薪金,並正積極安排發放1月份薪金。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