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放廢物 被告得直

被控非法放廢物 被告得直

【本報訊】客貨車司機被指非法擺放廢物遭票控,在沒律師代表下出庭抗辯,被裁定罪成。他上訴後再次自辯。高院法官湯寶臣早前裁定他上訴得直,昨頒下裁決理由,指本案在證據考慮及審訊程序有不足,撤銷定罪。
上訴人孫國榮被指與另一名南亞裔工人將木板等廢料,非法擺放在荃灣汀九青山公路廢物收集站旁空地,遭環保署職員目擊並票控。上訴人原審時只曾作出中段陳詞,謂自己僅負責駕駛客貨車接載客人,並沒於現場棄置任何垃圾,但他並沒自辯。法官指原審裁判官沒向上訴人說明陳詞及作供分別,亦沒在裁斷陳述書提及他的所有說法,甚至連他有否作供或盤問證人也未有清楚說明。法官指即使辯方說法如何牽強,裁判官也須處理。
案件編號:HCMA507/15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