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於周六,有逾5千名華裔市民及組織上街遊行,響應全美數十個城市聲援紐約華裔警員Peter Liang(梁彼得,譯音)的示威活動。
駐三藩市記者:唐芷瑩、王欣儀
梁彼得於前年執勤時,因配槍走火擊斃非裔男子格利(Akai Gurley),最近陪審團裁定二級誤殺(manslaughter)等共5項罪名成立。
大會口號包括「公正裁決」、「拒做代罪羔羊」等,重申事件「是意外,非罪行」。遊行人士先於赫爾曼廣場(Justin Herman Plaza)集會,亦對遇害人格利致哀;之後途經市中心主要街道市場街至聯合國廣場,歷時三小時。
遊行民眾對事件看法各異。留學生梁小姐認為,案件反映種族不公:「為何白人警員向人開槍,很多時被判無罪釋放,對我們華人不公平。」新移民母親麥小姐則帶同年幼子女到場,表示是首次參與遊行活動,希望為下一代以身作則。李先生表示,其子駐守本地分局,與梁彼得同為華裔警員,身同感受。他引述兒子說,警員巡邏時出現「騰雞」,不鎮定情況應被理解。他認同控方以「誤殺」入罪是合理,但面臨15年監禁刑期過重。
律師祝凱(Kai Zhu)稱,各地都有法律界人士想為梁彼得出力,但資訊太混亂,要研究紐約當局提供的法庭文件才可集結力量幫忙。
遊行早上起步時,數名反對遊行的市民,手持反警標語「殺死人:沒有後果?」到場抗議。有遊行人士上前理論,並向傳媒要求與相關人士劃清界線。
三藩市警察委員黃正凱(Victor Hwang)以前檢察官身份評論案件。他表示全美的檢察官現在對於起訴警察,都較嚴厲,與大部分人對警察不信任有關。他認為陪審團的裁決,雖有小部分受梁的種族所影響,「但大部份原因還是因近年有很多非裔美國人喪命於警察的事件,他們面臨很大群眾壓力」。
但黃正凱又指,最高刑期監禁15年的刑期太多。若此案在加州審理的話,「同等級的過失殺人罪名「非自願過失殺人」(Involuntary Manslaughter),一般刑期僅4年。
黃正凱很高興華裔站出來聲援事件,不再沉默,亦是亞裔首次如此龐大陣容團結一致,但目前聲援團體的訴求和整體的方針都尚未成熟。他表示現時難以扭轉陪審團決定,只能從減刑着手:「司法系統從來不是中立的,常取決於各社群為正義奮鬥的力量;就像非裔經過多年努力才讓檢察官起訴警察,以前是從不會有這種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