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警涉於金鐘添馬公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曾亦被控淋液體襲警。警方聲稱基於公眾利益,昨要求法庭下令5間傳媒交出當日新聞原材料,除了now TV不反對交出其中一段暗角片及亞視缺席外,其他傳媒均反對。法官張慧玲亦質疑控方早已掌握證據並落案起訴各人,為何在案件開審前幾個月才作申請,形容申請不尋常。法官押後裁決。
記者:黃幗慧
申請由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提出,律政司按《釋義及通則條例》第84條,要求法庭下令傳媒機構交出2014年10月15日凌晨、由曾健超涉潑液體至他被押返警署期間23分鐘的新聞原材料片段,及公開攝影師姓名。5間傳媒包括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經營有線電視的有線寬頻通訊有限公司,以及經營now TV的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
雙方昨未正式陳詞前,法官張慧玲先提出質疑,「各被告早已被落案起訴,審訊又已排期,那些片段已在公眾領域,控方早已取得片段,為何仍要提出申請?」張官形容申請不尋常,亦疑惑若她拒絕下令公開攝影師身份,控方可如何將片段呈堂。
四傳媒均拒絕
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解釋,因兩案的辯方在審前覆核時質疑網上片段能否呈堂,故警方只到現在才提出申請;若法庭下令傳媒交出原材料,但不公開攝影師身份,警方屆時會利用片段作比較,及向兩案的法官申請傳召攝影師作證人。
5間傳媒中,大部份都提出反對。代表無綫的律師莫子應稱,警方本身的攝影師已拍得片段,材料足夠用有餘,同時無綫的片段早已放上網,無綫可安排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確定。莫稱公眾對無綫的中立性存偏見,網上已有人留言傷害無綫的攝影師,而農曆年旺角騷亂中,無綫攝影師被襲等,都顯示前線人員生命受威脅,故反對公開攝影師身份。
至於《蘋果》的大律師何偉文指,總編輯陳沛敏已向職員確認,《蘋果》只存有暗角片段,亦已整條無刪剪放上網,故認為無必要再交出相同片段。
僅now不反對交暗角片
代表有線電視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若有線拍得獨家片段,又對案件有幫助,有線樂意協助。但本案中,警方以4部攝影機拍下23至30分鐘片段,已提供大量證供,警方現要求傳媒交片是多餘;再者,傳媒要保持獨立性,須監察社會,並不能輕易幫警方查案,故反對申請。至於代表now TV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則不反對交出暗角片,是因符合法例要求,但反對交出其他片段,指警方已有相關材料。
至於亞視昨缺席聆訊,律政司指亞視將會繼續營運至4月初,故若法官下令傳媒交出材料,律政司仍可向亞視取片段。法官需時考慮,但稱會盡快作出裁決。
案件編號:HCMP114、115、118、119、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