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健超涉襲警案與七警涉毆曾案,已分別排期今年4月及6月開審。七警其中兩人分別聘用城中著名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清洪代表。
收兩警各220萬元「包打」
據了解,兩大狀只分別收取兩被告各220萬元「包打」整個審訊,不論審期會否超時都不加價,可謂超平。駱將代表七警案首被告,即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至於清洪則代表次被告、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七警案排期3月24日審前覆核,6月1日在區院開審,預計審20天。
據聞案件將由外籍法官杜大衛審理,杜於2001年也曾審過警員涉打人案件,當時控方指控6名荃灣警署警員砌生豬肉,向有線電視攝影師胡偉龍逼供毆打。杜官當時認為有警員行為不當,而據醫生報告亦證胡曾被打,惟胡聲稱遭案中高級督察鄒國樑連續拳打腳踢達兩小時,卻未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他,令人難以信服,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無罪釋放。無獨有偶,此案被告當年是由駱應淦代表。至於曾健超將聘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案件已排期4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預計審訊5日。
■記者黃家慧、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