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新聞女主播去年入院分娩期間正值區議會選舉投票日,不滿留院人士未能投票,選舉權受限制,亦違反對選舉過程是公開公平進行的合理期望,實屬違憲。她日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下令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律政司在本港所有醫院設票站,及採取措施方便留院人士投票。
指留醫人士被剝奪權利
申請人賴舜明(Emily)為now新聞前首席主播,擁碩士學位,亦曾修讀法律博士課程。據了解,她於去年11月22日區選投票日留院產子。記者昨造訪其寓所,屋內傳來嬰兒聲。申請人禮貌地婉拒採訪,只謂訴訟仍「好初步」。她日前自行撰寫入稟狀,指無論《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均保障市民選舉權利。
申請人指負責監督選舉的選舉管理委員會未能於去年區議會選舉投票當日,安排不能到票站的留醫人士投票。現時醫院內未有設票站,亦沒提供適當措施便利留醫人士投票,損害憲法賦予的投票權。留醫人士只因身體或健康狀況而被剝奪投票機會,屬不合理的限制,上述失誤違反留醫人士的合理期望,亦未能達至人人平等。
案件編號:HCAL42/16
■記者楊家樂、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