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慧眼:賠錢即走得唔得? - 張慧敏

職場慧眼:賠錢即走得唔得? - 張慧敏

「Son姐最近我見成咗一份工,各方面條件包括人工職級福利都比我現時呢份好好多,我都好滿意。問題係新公司話好等人用,要我即刻返工,所以主動話幫我賠錢,一個月通知都唔使畀就即刻走。但係我唔想走得咁急完全冇交帶,覺得對同事同老闆都好唔負責任。我有嘗試爭取但係HR企硬,話我咁樣冇誠意。我真心鍾意份新工,係唔係只能夠遷就新公司遞信即時賠錢走?你可唔可以教我可以點做好?」
依你所言,新公司清楚知道你需要給一個月通知期才可以離職的對嗎?即使可以用通知金替代,話走就走留下手尾一堆,是完全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莫講看來你和公司老闆同事的關係都不錯,但即使真的有拗撬或不快,亦不能夠衰衝動「臨尾香」做壞自己個朵。要建立聲譽信譽需要經年累月,但卻輕易地被漽於一旦,愚不可及。
對方等人用我相信是事實,否則不會輕易主動提出幫你賠錢。做HR的當然只會顧自己公司的利益,尤其知道開的條件樣樣你都好滿意知道你在乎,所以大條道理兇你要你就範。寧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你絕對不需要和HR反面硬碰硬,應該直接找上司或老闆解釋講清楚。你自己計算一下究竟需要幾多時間做handover,一人行一步,做好交接之後可以早走幾多。世界很細小、山水有相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這個要求情理兼顧,新公司根本沒有拒絕你的理由及權利,反而應該更加欣賞你為人。
話雖如此,無論如何你要賠錢早走,順得哥情就只能失嫂意,即使你認為很盡責,老闆上司依舊可以很不快。記住你只要盡了力做好本份,能夠忠於自己做到問心無愧,就經已很好。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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