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良景邨農曆新年期間,有一批戴口罩、自稱管理員的人與小販發生衝突,事件有新進展。良景邨市集承包商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在良景邨非法佔領或逗留作違法擺賣的人士」,入稟性質為民事侵權,但並未列明申索內容。區議員質疑,建華作為一間受託管理街市的公司,憑甚麼控告小販。
記者:譚靜雯 楊家樂
良景邨市集承包商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在良景邨非法佔領或逗留作違法擺賣的人士」,入稟性質為民事侵權,並混合金錢與非金錢申索,但並未列明申索內容。據了解,原告分開兩份文件入稟,但有內容的那一份文件只供涉案人士查閱。
應屬食環署職權
入稟狀由建華總經理葉銘釗簽署確認,他正是日前出席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屯門西北分區委員會工作小組閉門會議、全程戴口罩的公司代表。案件排期至今年3月11日展開臨時禁制令聆訊,預計需時15分鐘。
民主黨屯門區議員何杏梅不贊成事件搞上法庭,質疑建華「憑乜身份告小販?」又指入稟狀未有透露詳情,對此感到莫名其妙,「佢哋告邊個?告啲乜嘢?」她指出,如果建華是控告非法擺賣小販阻街或無牌販賣熟食,應是食環署職權,「點解由建華告?係咪有啲越權?」何杏梅續稱,良景巿集外空地由良景邨法團擁有,「有業權嘅人都未告,要告都係法團告啦,(建華)作為一個被授權人,憑乜嘢去告人呢?」
民建聯良景區議員程志紅表示,需要了解入稟狀內容,現階段不能評論。但她指出,自去年11月開始,不斷接獲街坊投訴,指非法擺賣小販阻街、產生噪音、地下又有污水等。她透露,本周二曾出席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屯門西北分區委員會工作小組,會上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曾指出,將以良景市集管理公司身份入稟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小販在良景邨範圍擺賣,「嗰時冇話告小販,話會有禁制令」。但她指,建華當日無透露禁制令細節。
大律師陸偉雄稱,在法律上任何人都有權利入稟索賠,包括金錢與非金錢申索。他解釋,實際上經濟損失就是金錢申索,精神損失則為非金錢。他又稱,民事索償當進入司法程序,可能需要一、兩年,申索人同時會要求法庭頒臨時禁制令,禁止相關活動繼續進行。
案件編號:HCA4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