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娜巡迴亞洲,據說每場演出例遲兩粒鐘,間中還要粉絲等成三小時,才施施然現金身開金口。我不是因為不得其門而入,怒上心頭把酸葡萄發酵成大道理:這種討厭的歌台舞榭壞規矩,人家仙鳳鳴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就撲滅了,準時的美德仙姐不但發揚光大,更順便將粵劇老倌的頹敗形象局部清洗,想不到標榜文明前衛的娜姐,這方面會如此唔化,五十七歲的軀殼靠健身和其他方式保持青春,思維就與已經作古的新馬仔看齊,停留在黑暗的中古時代。門票上開場時間不是印得清清楚楚嗎?假如是「八點」,暖場半小時啤酒賣半小時,九點踏台板合情合理,專業藝人不會不明白自己需時多久作準備,我當你沒有大拿拿的六粒鐘不能成功暖身,那麼三點開始深呼吸吧,豪客花聞所未聞的一萬一千八百八十八元買貴賓票,你總應該作一點點犧牲,改一改平日下午五點起床的習慣。一刻千金呀,蔑視他人生命價值縱使不是刑事罪,揭露的不會不是靈魂底層的醜陋。
每回被迫枯坐或枯站在演唱會現場痴痴地等,我都同情油生:這些星星對自己的信心原來這麼脆弱,非得要粉絲千呼萬喚,才肯定自己有存在意義。較包容的觀察家會振振有詞:這是搞氣氛的招數呀,熱度升至沸騰點,有什麼不好?但事實勝於雄辯,混雜鼓譟和期待的掌聲,往往暗湧一種惡政底下的敢怒不敢言,此外還曲線灌溉軍閥召歌女唱堂會的傲慢感:大爺付了錢,我就不信你不乖乖出來給我唱!所以你不能怪我義無反顧愛賴納柯翰,最多遲十分鐘的他,深明什麼叫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