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吸冰後即興「老笠」青年劫女工扑頭扑甩鎚

飲酒吸冰後即興「老笠」
青年劫女工扑頭扑甩鎚

【本報訊】原本品行良好的運動健將因成績欠佳而未能升高中成雙失青年,開舖創業稍見曙光,又遇業主瘋狂加租,失業後誤交損友染上毒癮。其後他受酒精及冰毒影響,與16歲友人一時興起截劫女途人,其間以鐵鎚扑頭施襲至鎚頭飛脫。涉案青年昨於高院承認搶劫罪候判。
記者:楊家樂

案情透露,去年5月7日凌晨3時半,50歲林姓及59歲羅姓兩名女工上班途經蕙荃路荃灣救護站對開行人路時,林的頭部被人從後用硬物敲打。林回頭看見被告陳穎禧(31歲)與另一名男子。
被告手持鐵枝狀物件,並繼續敲打林的頭頂兩三下,令她頭破血流,又搶她環保袋。被告又以鐵枝擊打羅的左肩,混亂間搶去羅身上斜揹袋,內有現金逾900元。剛巧一名休班警員駕車經過,下車追截兩疑犯,最終捕獲被告,但另一人則帶着財物逃去無蹤。警員撿獲鐵枝及鎚頭,相信鐵枝是鐵鎚手柄,失物則在附近花槽尋回。被告身上另被搜出一把𠝹刀,警誡下被告自言「冇嘢做冇錢」,故「喺屋企拎個鎚仔同𠝹刀出嚟老笠佢哋」。兩名事主送院,林頭皮有兩厘米裂傷;羅則額頭瘀傷,嘴唇、手臂及胸壁擦傷。

求情指創業遭瘋狂加租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為家中獨子,父母出身草根為口奔馳,被告由祖母照顧,自小受盡溺愛,玩具唾手可得。雖然被告操行不錯,但成績差,即使初中時多次代表學校參加田徑比賽均獲冠軍,但中三畢業後仍被迫離校,成為雙失青年。被告曾任運輸工人,其後在父母支持下開設精品店,生意不俗,本可自力更生,但因業主瘋狂加租而被迫結業,再次賦閒在家,並受損友唆擺,染上毒癮,曾入戒毒所,亦曾入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法官將被告還柙至3月9日,等候精神科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HCCC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