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要求作者表態,對時局,對政治表態。
是否等同到卡拉OK娛樂,跟着畫面唱歌的消費者向卡拉老闆、唱片公司、歌手要求:唱口水歌,唱我們可以跟着唱、容易唱的歌!
什麼歌難唱?例如張惠妹《聽海》,高音處太高、難跟得上,便是難唱。陳奕迅舊時唱《K歌之王》中間急速連唱十多二十個字,也很難唱。所以Eason之後再沒有這樣唱!
作者過來人,方塊文章寫下心情、感受原應無邊無際,內容純個人取向。
如果要求整個版面人人向同一事物表態,只有一黨專政的國家、地區才會出現。文革時期的中國便是這種境況,香港目前還未至如此不堪吧?
年初二凌晨旺角亂象自電視、電台、網上新聞報導,次天報刊看到、讀到。自己不在現場,也無特別偏激政治立場,真要表態,與巿民大眾相距不遠,純透過媒介看到讀到、以訛傳訛。
不介意轉述新聞內容,直面告白?
我看到,血!
我看到,未敢以真面目示人,帶上面罩憤怒的人群以解放魚蛋檔之名,以怒火加放火,以磚頭擲向執法警察。
我看到、讀到電視並絕大部分報刊稱呼是次事件為「暴亂」。
至於「暴徒」動機?沒機會直接訪問,「噒」不到第一手資料,恕難猜測、提供新聞糞便。
讀者小姐,希望你滿意我對旺角事件的表態。
過份平淡是不是?
連「暴亂」二字,都未敢自發用上,純粹轉載。
不是記者,沒在場,只好盡量客觀審視,唯幾件物事,猶如89六四,透過電視螢光幕,我們看到坦克車。
關於年初二旺角,同樣透過電視螢光幕,還有時代向前帶挈,瞄到蘋果即時動新聞,我們看到火、看到打鬥推撞、看到磚頭、看到血!
如此而已,希望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