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洗澡摸私處 手銬鎖手 槍指頭三狎6歲親女 警囚20月

趁洗澡摸私處 手銬鎖手 槍指頭
三狎6歲親女 警囚20月

【本報訊】育有兩名子女的42歲高級警員替6歲女兒洗澡時,用手指在女兒胸部打轉及摸其私處,又無故以手銬鎖緊女兒雙手及用手槍指她頭。高級警員早前在粉嶺法院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共4項罪成立,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責他身為父親,違反子女對他的信任,判處即時監禁20個月。高級警員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絕。
記者:歐陽聯發

收押在監房過年的被告昨向到場親友點頭示好,他得悉刑期達20個月時即皺起眉頭。判刑後,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表明已就定罪提出上訴,形容案件不是鐵證如山,現年9歲的女童X要憶述3年前的事情,除此之外無其他佐證,認為案件有合理爭辯機會,加上被告的物業因離婚事宜被凍結,相信他不會潛逃,另外上訴案排期需時,望被告能擔保外出。惟裁判官黃國輝拒絕申請,要被告即時收監。
辯方求情時引述心理報告,指專家證實被告無特殊性癖好,也沒有心理或精神問題,重犯風險小,指裁判官「可以放心」。背景報告則顯示,被告沒有案底,離開學校後一直從事「正當、有前途及穩定的工作」,除了今次事件外,被告一直得到家人信賴。辯方進一步指,被告本案所涉的猥褻程度較一般非禮案輕微。

被告早前在粉嶺法院被裁定罪成,昨被判囚20個月。資料圖片

官斥違反子女信任

黃官判刑時指,3項非禮罪涉及被告3度觸摸X的胸部及私處,其中一次更摸她的肛門,明顯違反子女對父親的信任。雖然辯方曾呈交多份嘉許狀,圖證被告工作表現,但黃官指案件嚴重,4罪共判囚20個月。另外,辯方指由於控方申請視像作供時填漏表格,導致原定審期取消,成功申請3天訟費。
綜合審訊證供,加入警隊逾20年的被告案發時與妻子、12歲兒子及X同住。X於2013年夏天曾3度向母親投訴遭被告非禮。X母親起初不信,安撫女兒是清潔時誤觸,惟X其後用毛公仔示範被告用雙手手指在她乳房打轉,還「邊摸邊笑」,母親方感心寒,並跟被告對質,但被斥「黐線」。X又曾向母透露,被告在家中走廊用手銬鎖起她雙手,又以槍指着她說「你放心,支槍冇子彈嘅」。
其後被告妻帶子女搬走,至去年1月,以被告有婚外情、飲酒及不理家事,正式申請離婚,同時申請禁止被告使用賣樓得益。去年3月,社工就X被侵犯事件報警。
案件編號:FLCC47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