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二十九除夕日,香港商業電臺新聞報道談及「貧困家庭」的年夜飯:「有劏房家庭,花幾百元上酒樓吃一頓,已十分滿足;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母女,在家裏吃,但連雞、魚都買不起,做母親的說(受訪者錄音):『本來想買一條雞腿,問價錢,要三十五元,只好作罷。』」這位「貧困母親」,不知要吃什麼雞腿。
除夕那天,我上超級市場,特意到肉類櫃臺看看,兩條熟雞腿,賣二十一元;一隻冷凍雞,賣三十七元。當然,要吃一品新鮮雞,則三十五元決計買不到一條雞腿。
《夢溪筆談》卷九載:宋真宗年間,晏殊供職史館,同僚有空,常聯袂外出,嬉遊宴賞,晏殊卻留下來讀書。真宗知道了,頗以為奇,晏殊解釋說:「臣非不樂宴遊者,直以貧,無可為之,臣若有錢,亦須往,但無錢,不能出耳。」奢者富不足,儉者貧有餘。晏殊體現了我國刻苦安貧的傳統美德。貧而要上酒樓吃年夜飯,而要吃一品新鮮雞,那當然可以,但何必以貧困名義,求社會救濟。
我長於貧家,二十歲之前,沒上過酒樓品茗,更不要說上酒樓吃飯。一九五零、六零年代的貧困人家,多會以勤儉取代救濟金。今天,克勤克儉的貧困人家,也許還有不少,只是商業電臺描述的那些「典型貧家」,所求的享受,似乎比一些自食其力的中產家庭還要好。